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扶贫信息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3-09653 | |
发文字号:静乡振组〔2022〕11号 | 成文时间:2022-12-16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2022-12-16 |
时间:2022-12-16 来源: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2〕124号)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资金规模
本次共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789万元。
二、资金安排
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具体包括三个方面27个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
安排23个项目,投入资金7148万元。
1.种植产业项目。安排11个项目,投入资金2700万元,用于藜麦、谷子、向日葵、羊肚菌、山楂等种植产业发展。
2.养殖产业项目。安排1个项目,投入资金500万元,用于黄粉虫养殖产业发展。
3.其他产业项目。安排11个项目,投入资金3948万元,用于甜糯玉米加工、黄酒酿造、乡村旅游、购买农机具、小额信贷贴息等。
(二)乡村建设项目
安排3个项目,投入资金2224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巩固三保障项目
安排1个项目,投入资金41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资助。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使用好衔接资金,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资金按时支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确保有限的衔接资金全部使用到刀刃上。
(二)完善后续管护。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建立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资产管护责任,切实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避免“重建轻管”,确保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三)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发挥好纪检、审计、行业和社会等监督作用,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静乐县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静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