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1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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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静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静编发〔2023〕17号),我单位已并入静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该单位法人证。
经举办单位静乐县卫生健康局同意,静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接静乐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段效杰
电 话:0350-7822535
静乐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