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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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和《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静乐县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农产发〔2024〕20号)精神,静乐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并组织了验收,现对规模场33场和散养户22户完成情况及拟补助资金数额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4日一2024年9月30日向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反映。
电话:0350-7826404
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1、2023年无害化.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