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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县开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3-10-11 16:48       大    中    小     

掌上静乐2023-10-10 19:17发表于山西
  10月9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清宇带领的执法检查组来静乐县,就《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珍,副主任郭建平,县委书记宣文晓,政府县长居清平,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海君等领导参加。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静乐汾河廊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区、静乐县黄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沟口村)项目区、封神山生态林业建设工程、山西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和中国藜麦之乡产业园,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认真检查生态保护修复、面源污染治理及汾河流域规划管控等情况,并就静乐县贯彻落实《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执法检查。

 

 

 

   


  罗清宇对静乐县深入贯彻实施《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调研时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对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综合施策、稳中求进、务实推动,合力推进汾河流域保护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推动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同步提升。要坚持法治导向,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提供法治保障,用法治力量持续推动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李丽萍 赵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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