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6 18:23 大 中 小
非法集资的手段不断翻新,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
案例详情
2017年上半年,彭某峰通过网络了解到田某萍开办的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在推广“亚洲方程式电子股权”(以下简称电子股权)投资项目,该操作模式为投资人购买一单电子股权则绑定一棵某集团在马来西亚种植的檀香树作为本金保障,并利用电子股权涨价进行多次拆分裂变获利。彭某峰在详细了解项目后,自行投资购买了AF电子股权,并在田某萍的授意下,在新干县成立吉安运营中心。
彭某峰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运营中心为公开宣传、授课地点,利用组建微信群、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购买电子股权,并承诺可以得到投资金额数倍的回报,同时绑定一棵马来西亚种植的檀香树作为担保。截至2018年5月,彭志峰已向20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约151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余万元。
案件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峰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彭某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件警示
与以往打着投资实体经济旗号的非法集资形式不同,股权投资让集资参与人有一种投资做老板,参与公司经营,获利丰厚的错觉,更具有迷惑性。本案集资参与人在既没有看到作为本金保障的檀香树,也没有得到股权的情况下上当受骗,教训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