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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虚拟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余万元,法院这样判

 时间:2023-08-23 17:14       大    中    小     

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2023-08-23 09:26 发表于山西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各种金融创新的旗号,通过互联网平台骗钱圈钱。对此,你是否有所警惕呢?

  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通过虚拟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中,男子邓某通过诱导购买其宣称的“无风险高收益”“保本高利润”的虚拟币从韶关发展到全国范围发展投资会员400人,非法吸收投资款共500余万元。

案件详情

  2019年初,邓某与韩国公司合作引入MZC虚拟货币投资并通过网络投资平台FCOIN进行交易,将韶关亲友以及不特定人员发展成会员,而后更是通过创建全国会员交流微信群、现场讲解、会议推广等方式在深圳、长沙等地发展更多会员,通过宣传MZC虚拟货币“高收益”“高价值”,诱使会员买入MZC虚拟货币。

  邓某为诱使更多会员购买MZC虚拟货币,推出网上抢单活动,宣称“无风险高收益”以提高MZC虚拟货币价值,吸引会员购买。不久后,邓某向会员推出宣称保本高收益的“二元期币锁币活动”,以保本模式诱使更多会员投资购买MZC虚拟货币。

  2019年底,MZC虚拟货币资金链断裂,不久后FCOIN交易平台关闭,多名集资参与人无法提现购买的虚拟货币,邓某按照MZC货币市场价格退出,私募款及部分损失共计200余万元。

案件处理

  2020年5月,集资参与人选择报案,案件提出公诉后,曲江法院审理认为,邓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数额巨大。经查明,已明确报案集资参与人54名,未报案集资参与人有346个账号,非法吸收存款共计500余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00余万元。在审理过程中,邓某的家属向法院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0万元,且退赔了集资参与人的200余万元,曲江法院遂依法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剩余未还清的集资款。

案件警示

  面对这种打着“高利润”“高收益”的投资宣传,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护好自己的钱袋子,避免踏入非法集资人员设的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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