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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范围

  对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对我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我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重要社情民意。

  写信要求

  1、请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电子信箱等信息,以便核实办理和进行反馈。

  2、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详略得当,请勿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3、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写信,或重复提交同一信件。每封信件集中反映一个问题,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别提交。

  注意事项

  1、请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和《县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严禁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非法行为,杜绝不健康、不严肃的言论。

  2、对党委、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请分别向有关机关提出。

  3、对推销、广告、邀请等商业来信,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