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2-06706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2-08-01 |
发文机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静乐县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布日期:2022-08-02 |
时间:2022-08-02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
静乐县负责的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任务1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山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静乐县裕达清洁能源利用有限公司排矸场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检查发现拦矸坝高度不够,无截排水沟问题。
(二)检查发现黄土覆盖厚度不够问题。
(三)检查发现排矸场的生态治理、绿化不规范问题。
(四)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针对拦矸坝高度不够,无截排水沟问题。
该项整改已完成,已将拦矸坝加高2米,加长8米,并在下游100米处建设了一条高5米,长14米的新拦矸坝,拦矸坝已建设完成。根据实际的平台宽度和排水量,建设了截水沟和300米的排水沟。
(二)针对黄土覆盖厚度不够问题。
该项整改已完成,覆土厚度为50公分,使用黄土约10万方。
(三)针对排矸场的生态治理、绿化不规范问题。
该项整改已完成,在现有约300亩平台上进行了植树和播种草籽,后续平台将严格按规范进行绿化。
(四)针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该项整改已完成,矸石运输道路已进行了全面修缮,并配置了专用洒水车在矸石场内进行了定时洒水。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0日,共10天)向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反馈。
联系人:吕艳清
联系电话:0350-7824554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