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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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水质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忻政办发[2017]97号)要求,静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标准》(GB750-2006)在静乐县城区三个片区(包括静乐县鹅城镇利民小区、静乐县鹅城镇静汾苑小区、静乐县鹅城镇恒通宿舍)各采集一份水样,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共计16项,委托山西宁宇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该三处用户水龙头水质检测报告已出具,各监测点水质的监测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合格率100%。
附件:
静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