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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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忻财农〔2024〕11号)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巩固衔接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静乐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资金规模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规模为745.91万元。
二、资金使用
资金使用围绕巩固衔接工作,具体实施2类15个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10个,投入资金668.11万元。
1.种植产业项目。实施3个,投入资金82万元,用于高产优质“杂交谷”制种育种、酸枣种植、无丝豆角推广种植。
2.养殖产业项目。实施4个,投入资金354.55万元,用于蛋鸡养殖、鹅棚改造提升、肉鹅养殖奖补、肉牛育肥场建设。
3.其他产业项目。实施3个,投入资金231.56万元,用于玉米加工厂升级改造、乡村旅游、“三品一标”认证奖补。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实施5个,投入资金77.8万元,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设施改善等。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使用好衔接资金,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资金按时支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确保有限的衔接资金全部使用到
(二)完善后续管护。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建立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资产管护责任,切实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避免“重建轻管”,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发挥好纪检、审计、行业和社会等监督作用,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静乐县2024年市级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监督电话:0350-7829789 /12317
静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1、静乐县2024年市级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