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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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静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衔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静财农〔2024〕15号)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巩固衔接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静乐县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资金规模
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规模为6800万元。
二、资金使用
资金使用围绕巩固衔接工作,具体实施4类59个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10个,投入资金1483.54万元。
1.种植产业项目。实施2个,投入资金340万元,用于藜麦新品种试验与展示基地建设、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
2.其他产业项目。实施8个,投入资金1143.54万元,用于藜麦日光温室、高产优质“杂交谷”育种基地建设、乡村旅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等。
(二)就业项目
实施3个,投入资金475.85万元,用于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岗补助、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致富带头人培训。
(三)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实施45个,投入资金4719.01万元。
1.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16个,投入资金1460万元,用于街巷硬化、田间路建设、垫地、基础设施建设、饮水安全维修、老旧管网改造等。
2.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29个,投入资金3259.01万元,用于污水管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
实施1个,投入资金121.6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使用好衔接资金,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资金按时支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确保有限的衔接资金全部使用到刀刃上。
(二)完善后续管护。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建立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资产管护责任,切实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避免“重建轻管”,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发挥好纪检、审计、行业和社会等监督作用,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静乐县2024年县级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监督电话:0350-7829789 /12317
静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1、静乐县2024年县级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