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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静乐县2024年度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4-06-10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资金项目管理,结合我县巩固衔接和“千万工程”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统筹调整,现将《静乐县2024年度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资金规模 

  2024年,我县各级衔接资金共投入20975.1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85万元;省级资金4344.238万元;市级资金745.91万元;县级资金6800万元。 

  二、资金使用 

  资金使用围绕巩固衔接和“千万工程”工作重点,具体实施4大类117个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54个,投入资金10646.738万元。 

  1.种植产业项目。实施19个,投入资金3037万元,用于种植藜麦、谷子、莜麦、胡萝卜、向日葵、山楂、核桃、酸枣、土豆、无丝豆角和发展庭院经济等。 

  2.养殖产业项目。实施8个,投入资金817.55万元,用于养殖牛、黄粉虫、林麝、蛋鸡、鹅等。 

  3.其他产业项目。实施27个,投入资金6792.188万元,用于高产优质“杂交谷”仓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黄酒酿造、山楂富硒梨膏加工、玉米加工厂扩建、乡村旅游、农机具购置、藜麦日光温室、高效节水灌溉、农村物流、高质量庭院经济奖补、小额信贷贴息等。 

  (二)就业项目 

  实施2个,投入资金2030万元,用于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岗补助。 

  (三)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实施59个,投入资金7768.81万元。 

  1.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28个,投入资金3647.8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滩地改造和河道治理、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道路改建、田间路建设、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建设等。 

  2.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31个,投入资金4121.01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污水管网建设等。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 

  实施2个,投入资金529.6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村危房改造。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使用好衔接资金,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资金按时支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确保有限的衔接资金全部使用到刀刃上。 

  (二)完善后续管护。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建立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资产管护责任,切实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避免“重建轻管”,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发挥好纪检、审计、行业和社会等监督作用,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静乐县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监督电话:0350-7829789  /12317

  

  静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0日 

附件:
  1、静乐县2024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