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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1004 | |
发文字号:静巩固衔接组〔2023〕16号 | 成文时间:2023-12-29 |
发文机关:静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静乐县2024年提前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2024-03-26 |
时间:2024-03-26 来源:静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3〕158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基本建设支出(以工代赈)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建〔2023〕228号)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千万工程”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静乐县2024年提前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资金规模
2024年提前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644.238万元。
二、资金使用
资金使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千万工程”工作,具体实施3大类10个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6个,投入资金1834.238万元。
1.种植产业项目。实施4个,投入资金777万元,用于农业特色种植产业奖补、谷子育种试验基地建设、无丝豆角种植、庭院经济。
2.其他产业项目。实施2个,投入资金1057.238万元,用于旅游示范创建、高效节水灌溉。
(二)就业项目
实施2个,投入资金1070万元,用于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岗补助。
(三)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实施2个,投入资金740万元。
1.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1个,投入资金370万元,用于滩地改造和河道治理工程(以工代赈)。
2.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1个,投入资金37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使用好衔接资金,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资金按时支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确保有限的衔接资金全部使用到
刀刃上。
(二)完善后续管护。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建立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
确资产管护责任,切实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避免“重建轻管”,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发挥好纪检、审计、行业和社会等监督作用,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350-7829789 /12317
静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