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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2024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3-26      来源:静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3〕144号)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千万工程”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静乐县2024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资金规模 

  2024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482万元。 

  二、资金使用 

  资金使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千万工程”工作,具体实施4大类35个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26个,投入资金5111万元。 

  1.种植产业项目。实施11个,投入资金1903万元,用于藜麦、谷子、莜麦、胡萝卜、向日葵、山楂、核桃、酸枣、土豆等种植产业发展。 

  2.养殖产业项目。实施4个,投入资金453万元,用于牛、黄粉虫、林麝、蛋鸡养殖产业发展。 

  3.其他产业项目。实施11个,投入资金2755万元,用于山泉水加工、高产优质“杂交谷”仓储、玻璃水防冻液加工厂建设、黄酒酿造、山楂富硒梨膏加工、玉米加工厂扩建、农村物流、农机具购置、小额信贷贴息等。 

  (二)就业项目 

  实施1个,投入资金400万元,用于外出务工交通补贴。 

  (三)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实施7个,投入资金1563万元。 

  1.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5个,投入资金1063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田间排洪渠建设、道路硬化。 

  2.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2个,投入资金500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污水管网建设。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 

  实施1个,投入资金408万元,用于雨露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使用好衔接资金,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资金按时支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确保有限的衔接资金全部使用到刀刃上。 

  (二)完善后续管护。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建立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资产管护责任,切实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避免“重建轻管”,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衔接资金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发挥好纪检、审计、行业和社会等监督作用,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350-7829789  /12317

   

  静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4日    

静乐县2024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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