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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09 21:58       大    中    小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4-03-07 10:45

 

  2023年,山西省发布了第2号省总河长令,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同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河湖治理成效提档升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7个以上县(市、区)分别至少建成1条(个)幸福河湖(含水库),取得省级挂牌命名;2025年底,全市幸福河湖初具规模,以县域为单位,基本实现幸福河湖全覆盖;2030年,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好景象处处呈现。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底线思维,实现防洪保安全

  实施河道堤防病险工程加固等工程项目;开展乡村防洪设施建设修缮;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城镇和人口聚集区重点河段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用水管理,确保优质水资源

  落实“四水四定”,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加强规模以上非农取水口在线监测;严查违法取水行为;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优化水源地布局。

  (三)强化综合治理,构建宜居水环境

  实施汾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城镇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巩固设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控、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建设。

  (四)强化河湖治理,实现健康水生态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推进沿河湖生态廊道建设;修复与保障河湖生态系统完整健康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五)强化特色挖掘,弘扬先进水文化

  宣传大禹等治水历史名人,弘扬新时期水利建设者的忠诚、奉献、担当精神;挖掘、传承以黄河、汾河为代表的河湖历史文化;大力推进水情教育基地、节水科普基地、水法治基地、河湖长制主题公园等水文化特色场馆和亲水乐水载体建设。

  (六)强化融合共促,发展绿色水经济

  强化市场化运作,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路径,以幸福河湖建设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型;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创新“河湖+”“水利+”经济融合发展模式;以水为媒,把沿岸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现代景点、美丽建筑等有机融合,推广河湖生态休闲旅游、康养度假,带动城市(镇)、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和区域群众就近致富。

  (七)强化河湖监管,实现科学水管理

  深化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河湖长+”协作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上下游、左右岸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设立公益岗、依托河湖管理单位等多种方式,建立稳定的日常巡(护)河队伍;开展智慧河湖建设,推动实现河湖数字化监管。

  三、保障措施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加大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幸福河湖建设按照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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