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9 15:39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县政府起草了《静乐县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021年11月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1〕88号),12月20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1〕108号),明确24项措施要求。因此,需要出台《实施方案》进行贯彻落实,对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部署要求。
二是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要求,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专门部署开展弄哦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农村交通安全是今年公安局、省厅交管局、市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重点推动的工作,因此,需要出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上级要求。
二、起草过程
为起草号《实施方案》,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农村地区公共交通保障、道路安全隐患、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两站两员”运行和经费保障、农村交通管理力量等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为《实施方案》的起草提供了基本依据和目标导向。同时,借鉴了近年来在省政府层面已出台相关意见的广东、江苏、湖南、云南等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门,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二部门为职责任务,主要针对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的24条具体意见明确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成立了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管理小组,着力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