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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3238 | |
发文字号:静办字〔2021〕34号 | 成文时间:2021-06-15 |
发文机关:中共静乐县委办公室 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中共静乐县委办公室 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1-06-21 |
时间:2021-06-21 来源:中共静乐县委办公室 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责任不落实、基础管理薄弱、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查隐患、防风险、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为发力点,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力争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和执政能力水平,不断压实各级责任,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切实整治隐患、全力消除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宣文晓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牛朝旭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各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办,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牛焕生兼任,主要负责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期间各项工作安排、资料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
三、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开始至7月15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排查整治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县领导近期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根据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制定本乡镇、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确定重点检查内容。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作表率,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
(二)“回头看”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重点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紧盯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紧盯前期被责令停产、关闭取缔的高危行业企业,紧盯安全生产任务重、风险高、问题多的区域,看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乡镇、各部门、企业是否整改到位。
四、推进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按照“企业自查自改、乡镇和部门检查督改、县级抽查促改”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按照通知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压实安全责任。特别是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和隐患,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全力以赴紧抓不放,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县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乡镇和部门检查督改。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各级监管人员签订履职尽责承诺书,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组织执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对各行业、各领域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单位)限期整改,特别是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实行领导包企督办制,确保整改彻底到位。
(三)县级抽查促改。县常设的6个安全检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制定随机抽查方案,详细列明抽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抽查标准,对各自负责的乡镇、部门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抽查督查。
五、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油气长输管道、消防、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地质灾害、校园安全、护林防火、安全度汛、环境保护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商场、车站、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以及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排查整治内容
1.煤矿:扎实开展以“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打击违法违规开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主体企业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团队到位情况;煤矿相关证照手续情况;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情况;是否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工艺、方法情况;通风系统运行情况;煤矿水害防治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民爆物品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安全风险辨识是否到位、管控措施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员工是否培训合格;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是否规范等情况。
2.非煤矿山领域: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生产和基建矿山)严格落实“一承诺、两封条”制度(一承诺: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两封条:矿山企业封条、县应急管理部门封条)情况。露天矿山开采作业、爆破作业、排放渣土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
3.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和备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
4、道路交通:重点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组织开展“两客一危”、货物运输企业及农用车辆机械、以及摩托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况;严格落实城县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城县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严格道路交通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开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情况,加强旅游客车、景区观光车、自驾游、景区路段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旅游交通安全防范情况。
5.建筑施工和县政运营:重点排查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土方(隧道)开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和编制专项方案情况。
6.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景区(景点)、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建筑单位检查全覆盖情况;景区(景点)极端天气条件关停、最大承载量管控等安全管理制度;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严格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7、特种设备:以人员密集场所、人们广泛使用以及盛装输送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重点排查电梯、油气管道、锅炉、气瓶、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8.工贸企业:开展高炉、煤气柜、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排查,强化设备检维修、熔融金属生产、煤气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动火等危险作业、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治理情况;工贸企业内部配套的危化装置专家会诊检查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现场确认等制度执行情况。
9.校园安全:开展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检查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10.民爆:民爆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情况;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距离不足的企业搬迁推进、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民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监管,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情况;从严査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使用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情况;严密排查私制、私存、私用爆炸物品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11.护林防火: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编制、火灾隐患排查、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火源火种及“九类重点人员”管控情况;防灭火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巡防和应急队伍建设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人技同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普及情况;林业木材作业“队伍资质”“生产合同”“全员参保”“安全教育”等“四个关口”把控情况;作业现场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12.安全度汛:各类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防汛措施落实情况;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准备情况;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
13.文化旅游:对景区景点、网吧、KTV、文保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及器材完好有效、场所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应急演练处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无线电、违法转播传输设备监管情况。
14.环境保护: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安全监管情况;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储存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情况;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申报和管理计划备案情况的安全管理情况;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环境污染防治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矿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情况;依法查处矿山建设项目违反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情况;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尾矿、矸石等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情况。
15.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特别是对斜坡陡坡坡脚、冲沟沟口等地存在住户、企业、工地以及重要设施等区域的排查治理情况;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情况。
16.石油天然气管道:重点排查开展石油天然气堿镇燃气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情况;管道定期检测,保证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情况;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
17.城镇燃气:建立完善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台账,排查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排查及整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隐患情况。
18.餐饮场所使用煤气、灶具专项整治:对全县所有生产经营性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禁止在餐桌使用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加热卡式炉及其他燃气灶具,禁止使用LNG杜瓦瓶等情况;餐饮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加强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作为检验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政治站位、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推动,全力推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严格检查执法。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全县进入工商注册登记名录的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县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属于本级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同时要建立检查人员承诺制。县级检查组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彻底消除隐患,确保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要一律依法严厉查处,让企业违法代价与违法后果对应。
(三)加大问责力度。县委、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问责。对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属地责任。县级各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成员要逐个签订承诺书确保抽查工作扎实有效。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于6月16日前将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方案报回县政府安委办,每周五上午12点前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附件2)报回县政府安委办。
联系人:宋海生 13994119683 袁雁翔 13353509878
中共静乐县委办公室
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