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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5649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19-12-13 |
发文机关: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 主题词: |
标题:明确八项重点 从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集中整治 |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2019-12-16 |
时间:2019-12-16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省应急管理厅从本月起至明年2月底,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为此,省应急管理厅专门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领导组,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八项重点整治内容: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等问题;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等问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未按规定治理问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问题;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问题;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等问题;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问题;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施设备超强度运转等问题。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内蒙古银漫矿业有限公司“2.23”车辆亡人重大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施跟踪督导。对责令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并通知公安机关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电力部门采取限制供电措施。对发现关闭矿山死灰复燃问题等不属于应急部门管辖的其他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同时,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做好冬季防火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