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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5212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19-11-17 |
发文机关: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 主题词: |
标题:开展涉及化工项目安全风险摸排 |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2019-11-18 |
时间:2019-11-18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化工领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山西省政府安委办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在各行业、各领域立即开展可能涉及化工项目的安全风险摸排,严格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准入,从源头上防控风险。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市要于本月底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可能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开展全面、彻底的摸底筛查,重点排查冠名“科技公司”、“新材料公司”、“生物公司”、“制药公司”等类型的企业,核查“三个是否”: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化工生产、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与备案一致、是否违规建设化工装置。要特别注意违规租赁厂房或设备代生产以转移风险的行为。
对排查出的化工项目,要逐个明确监管职责,防范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对排查发现化工生产与注册范围不一致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对情节严重或构成重大隐患的,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措施。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市、县政府和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高度警惕东部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转移风险,坚决杜绝盲目承接不安全的化工项目,严格把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口,坚决防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项目落地。要推动各地涉及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在立项阶段实施多部门联合审批,加强对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环节的监督核查,确保源头准入安全。要进一步深化危化品综合治理,全面掌握风险分布现状,健全完善针对性管控措施,强化危化品各环节安全监管。
省政府安委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要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内在要求,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创新监管服务发展,该放的一定放到位、该管的一定管得住,积极营造良性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