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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4998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19-10-25 |
发文机关:国家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 | 主题词: |
标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 |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2019-10-29 |
时间:2019-10-29 来源:国家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
10月25日,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应急管理部召开。应急管理部副部长郑国光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和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与会同志讨论了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提交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对具体编制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郑国光指出,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体现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要求,坚持国家专项规划定位。该规划的编制,是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减灾委和各有关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意义十分重大。
郑国光强调,编制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要注重与之前的规划有效衔接,体现规划的延续性、时代性、创新性;要与自然灾害防治9项重点工程有效衔接,体现中央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的精神;要与部门专项规划和地方专项规划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体系。要加强前期研究分析,加大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切实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1998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首次以专项规划的形式提出了国家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任务。随后,编制实施了国家综合防灾减灾3个五年规划和一批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规划,各地也制定实施了地方的防灾减灾规划。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综合减灾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灾害造成损失的各项指标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