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太原市娄烦县马家庄和大同市西万庄等
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晋政函〔2023〕115号
太原市、大同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娄烦县马家庄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并政〔2023〕59号)、《关于撤销大同市原矿区西万庄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同政〔2023〕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供水水源调整,同意撤销太原市娄烦县马家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大同市原矿区西万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太原市、大同市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太原市娄烦县马家庄和大同市西万庄等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