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司法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普法责任,按照《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部署要求,立足县司法局职能定位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6.《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二)个性化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3.《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二、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按层次类别主要包括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为推进法治静乐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普法举措
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责任股室:政治处;完成时间:全年)
2.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间:12月底)
3.通过组织培训、专家授课、业务交流等方式,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强化依法履职、服务为民理念。(责任股室:法制股、社区矫正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完成时间:全年)
4.积极组织参加山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参加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学法用法大讲堂”,提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责任股室:法制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完成时间:全年)
5.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公证等法律服务过程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全年)
6.加强行政复议申请人、法律援助申请人、社区矫正对象等人群的法治宣传,引导服务管理对象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股室:法制股、社区矫正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全年)
7.结合国家安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禁毒防毒、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活动。(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间:全年。)
五、责任领导
静乐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利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