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静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现将《静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静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静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二、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以下统称整合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三、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2023年我县统筹整合资金21976万元,其中:衔接资金19221万元(中央资金9789万元、省级资金2648万元、县级资金6784万元);涉农资金2755万元(水利资金740万元、林业资金905万元;农业资金300万元;庭院经济奖补资金810万元)。
四、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向
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使用主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具体包括五个方面64个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
统筹安排33个项目,投入资金12731万元。
1.种植产业项目。统筹安排14个项目,投入资金3441万元,用于羊肚菌、藜麦、红皮土豆、谷子、向日葵、胡萝卜、山楂等种植产业发展。
2.养殖产业项目。统筹安排5个项目,投入资金1540万元,用于黄粉虫、鹅、牛羊等养殖产业发展。
3.其他产业项目。统筹安排14个项目,投入资金7750万元,用于甜糯玉米生产加工、乡村旅游、大棚建设、黄酒酿造、中药材种植加工、购买农机具、庭院经济、藜麦全产业链重点链建设、小额信贷贴息等产业发展。
(二)就业项目
统筹安排2个项目,投入资金798万元。用于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致富带头人培训。
(三)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统筹安排23个项目,投入资金6899万元。
1.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统筹安排8个项目,投入资金5214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滩地改造和田间道路工程(以工代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
2.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统筹安排15个项目,投入资金1685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
统筹安排2个项目,投入资金613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村危房改造。
(五)其他项目
统筹安排4个项目,投入资金935万元,用于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升级改造、封山育林、森林乡村建设、植被恢复。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坚持县资金整合专项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以及其它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坚持整合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会议由县资金整合办牵头,不定期召开,相关项目单位参加,主要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二)创新整合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要积极探索开展产业发展、资产收益巩固脱贫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乡村振兴,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效益,拓宽群众收入渠道。要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确定以工代赈项目,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
(三)公开整合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各项目责任单位对拟实施的项目,要严格推行公告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审计检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项目完工后,
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及时提交审计部门,由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对整合资金擅自调整变更的,没有达到项目预期目标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统筹整合资金有关要求管理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完善项目档案资料,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确保有限的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到刀刃上。
(二)完善资产后续管护。完善资产管护机制,建立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明确管护责任,切实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避免“重建轻管”,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落实资产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发挥效益到滚动发展等全过程进行资产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统筹管理县域内所有整合资金形成的资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维护、收益、处置等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