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1-03725 | |
发文字号:静政任〔2021〕9号 | 成文时间:2021-09-10 |
发文机关:静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静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吴银生同志免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21-09-13 |
时间:2021-09-13 来源:静乐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静乐县委组织部关于吴银生同志免职的通知》(静组干字〔2021〕133号)和静乐县级公立医院管委会2021年9月10日会议精神,决定免去:
吴银生同志静乐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静乐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