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0-05251 | |
发文字号:静政任〔2020〕3号 | 成文时间:2020-06-02 |
发文机关:静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静乐县人民政府关于郝丽军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6-03 |
时间:2020-06-03 来源:静乐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单位:
经2020年6月1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郝丽军同志任静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韩志宏同志任静乐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曹拴珍同志任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宋少勇同志任静乐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免去:
黄海君同志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勇崇同志静乐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李全厚同志静乐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李耿天同志静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潘俊卿同志静乐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静乐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