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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4-03-26 16:33       大    中    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执法、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立足本单位职能,制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部门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4.省政府规章:《山西省信访条例》 

  二、普法对象 

  静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党员领导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干部职工,建设工程领域人员。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住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为推进本县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普法举措 

  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引导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责任股室:局机关党支部;完成时间:全年) 

  2.聘请法律顾问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及干部职工解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降低行政风险,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责任股室:法规股;完成时间,全年)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子屏、宣传专栏、条幅、宣传单在人民广场、企业、建筑工地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责任股室:法规股,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监督站;完成时间:6月底) 

  4.积极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山西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授课活动,提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股室:法规股;完成时间:全年) 

  5.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股室:法规股;完成时间:12月底) 

  五、责任领导 

  住建局副局长  刘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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