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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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忻州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污水处理机构转企改制有关措施〉的通知》(忻编办字【2019】64号),中共静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杜家村污水净化中心的通知》(静编办发【2020】5号,静乐县杜家村污水净化中心已转制为企业。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该单位法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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