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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县级监管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人的通知

 时间:2023-05-08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落实,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挂牌责任制的监督考核,根据《山西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3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煤矿挂牌责任人。按照晋安办发〔2019〕37号文件精神和市安委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完善县级监管煤矿领导干部挂牌责任制度,由县政府领导和部门监管人员对县级监管煤矿进行了逐一挂牌。全县县级监管煤矿全部落实了领导干部挂牌责任制。 

  二、落实领导干部挂牌工作职责。各煤矿挂牌责任人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检查次数,定期对所挂牌矿井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部门挂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煤矿挂牌责任,定期到矿指导和督促煤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和加强煤矿日常安全管理。 

  各煤炭集团公司挂牌责任人要定期到矿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对煤矿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县政府加强对挂牌责任人的监督考核,对挂牌责任人不认真履职、不到矿检查的,给予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处理;挂牌领导的年度履职情况将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要坚持挂牌与责任相统一,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对挂牌责任人能定期到矿检查,认真履职尽责,所挂牌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与挂牌责任人无直接责任的,不追究挂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挂牌责任人不能定期到矿检查,不认真履职,特别是对挂牌煤矿长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建设等问题失察,所挂牌煤矿由此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挂牌责任人的责任。各县级监管煤矿矿长要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或建设。如煤矿出现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记分情形,要依据《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严格对煤矿矿长实行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 

  县政府及部门挂牌责任人、煤炭集团公司挂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安全检查,切实把挂牌责任制落到实处,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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