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01 07:27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制定的依据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非煤矿山企业地上部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电发[2021]90号)。
二、制定的目的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通过排查整治,实现非煤矿山企业地上部分检查督导全覆盖,集中发现并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全面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从2021年6月13日至7月13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3日至6月20日为集中部署和排查整治阶段。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为问题督办和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7月1日至7月13日为督导和“回头看”阶段。
四、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地上部分。
五、整治重点
(一)违规建设、使用加油、加气站情况。
(二)违规使用燃气情况。
(三)建筑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规范且保持完好有效。
(四)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情况。
(五)违规动火作业情况。
(六)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堵塞情况。
(七)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电气隐患情况。
(八)巡查检查、培训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
(九)其他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