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7 19:04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乡镇企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静乐县委办公室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乐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办发【2021】21号),我单位已废止。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静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静乐县中小企业局承接静乐县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拴生
电 话:18735039409
静乐县乡镇企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