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22 22:22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科技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静乐县委办公室、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乐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办发【2021】21号),我单位已并入静乐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静乐县教育科技局同意,静乐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承接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晓燕
电 话:13935029234
静乐县科技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