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6 12:01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救助站
根据中共静乐县委办公室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乐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办字【2021】71号》,我单位已并入静乐县民政事务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静乐县民政局同意,静乐县民政事务中心承接静乐县救助站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杜凯伟
电 话:13994068078
静乐县救助站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