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3 17:57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1号)、省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编办字〔2017〕249号)和市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的通知》要求,8月13日至8月31日,静乐县登记局抽取了静乐县国家华北落叶松良种基地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对其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书等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有关实地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举办单位 |
存在问题及相关情况 |
备注 |
1 |
1214072840726039X7 |
静乐县国家华北落叶松良种基地服务中心 |
樊志荣 |
静乐县林业局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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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140728407260314H |
静乐县双路乡联合学区 |
赵淑华 |
静乐县教育科技局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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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14072866042531AT |
静乐县汾河治理事务中心 |
边四厚 |
静乐县水利局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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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