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04 19:16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
根据中共静乐县委办公室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乐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办发【2021】21号),我单位已并入静乐县综治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静乐县委政法委员会同意,静乐县综治中心承接静乐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秦向阳
电 话:13835033254
静乐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