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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2019年度环境质量公告

 时间:2020-03-30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

  2019年全县环境质量改善有一定提高,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环境空气质量后两个月有明显恶化; 二是颗粒物两项指标(特别是PM10)在全省排名较低;三是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空间很小,造成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不大。

  一、大气环境质量

  2019年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的改善,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22μg/m3、22μg/m3、68μg/m3、26μg/m3,CO和O3-8h百分位数平均浓度分别为1.0mg/m3和134μg/m3。与2018年相比,S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1.4%、2.9%和7.1%;O3-8h百分位数平均浓度年均浓度下降2.9%,CO百分位数平均浓度与去年持平,NO2年均浓度上升15.8%。六项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二级以上天数为336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2.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2,较2018年下降3.6%。

  二、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9年度,我县出境断面河西村断面属国控断面,全年共监测12次,共监测30个项目。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年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9年,对静乐县娘子神乡偏梁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两次采样监测(采样点位于泉眼处)。监测项目全部为23项,监测结果显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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