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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6月17日)

 时间:2019-06-17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静乐县愣子洗煤有限公司年入洗原煤120万吨技改项目 

静乐县愣子洗煤有限公司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静乐县段家寨乡石茄沟,在现有厂址进行技术改造,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7′44″,东经111°57′57″。主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将拆除现有40万吨/年洗煤生产线的主要全部设备,新建设一条120万吨/年跳汰洗煤生产线并进行相关配套及公用工程的改造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全封闭原煤库、全封闭产品库、筛分破碎车间、主厂房、浓缩池、循环水池、事故水池、输煤皮带走廊、地磅房、办公生活设施等。部分利用现有,部分新建。静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静工信备案[2019]1号文对本项目予以立项。 

废水: 洗煤废水必须严格执行“中国煤炭行业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一级标准”,保证洗煤水循环利用,满足《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MT/T810-1999)的要求,严禁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及原煤储场洒水抑尘;初期雨水收集池、跑冒滴露废水集中收集池、洗车水、事故池、生活污水处理等涉水设施及原煤、产品储场场地,必须做好防渗处理,确保地表水、地下水不受污染。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  

废气: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原煤、精煤、中煤、矸石、煤泥在破碎、筛分、运输、储存、输送转运过程中产生煤粉尘的封闭、遮挡、喷雾或喷淋等抑尘、降尘、除尘措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供暖采用电能等清洁能源;加强布袋除尘器运行管理,确保工业粉尘能够达标排放并满足静乐县环保局1.27t/a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固废(危废):矸石全部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送备用矸石场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噪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工程设施合理布局,规范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生态保护:加强绿化 

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2 

静乐县百通石业有限公司年生产片麻岩1.2万立方米加工项目 

静乐县百通石业有限公司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静乐县康家会镇木要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1'28.8",东经112°14'41.8"。主要建设内容:大切生产车间、综合加工车间、原料库及办公生活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2019年1月25日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备案[2019]5号文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施工期严格执行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原料及产品堆放、初锯、打磨、切割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粉尘的硬化、封闭、喷淋、洒水、强制通风等抑尘、降尘、除尘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供暖采用电能等清洁能源;加强布袋除尘器运行管理,确保工业粉尘能够达标排放并满足静乐县环保局1.27t/a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废水: 生产废水经厂内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部分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其余进入旱厕,定期清掏沤肥用于周边村庄。冷却废水循环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沉淀池等涉水设施,必须做好防渗处理,确保地表水、地下水不受污染。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  

固废(危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噪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工程设施合理布局,规范设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生态保护:加强绿化 

3 

静乐县悬石线K5+000~K26+815段公路改造工程 

静乐县交通运输局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静乐县悬石线K5+000~K26+815段公路起点位于悬石线K5+000处,经西沟村、婆娑村、邀湖村、张旗村、马家湾村、上双路村、下双路村,终点位于静乐县石咀头村,接杜静线K12+320,路线全长21.815km。路线方案沿现有公路走廊带布线。项目公路按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30km/h)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7.5m。本次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分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485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忻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4月15日以忻交发[2019]45号对静乐县悬石线K5+000~K26+815段公路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 

  

认真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固废、生态保护等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材料堆放和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弃渣土随挖随运,合理处置。 

落实汽车尾气及道路扬尘防治措施。加强道路管理,确保道路通畅,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过程中制定严格的机械操作规程;运营中,加强道路养护和维护,控制车速。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料场设置在施工界内;明确取土范围,不得越界取土,同时合理采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作业现场植被。 

做好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开发监督股0350-7824554 

公示时间:2019年617日-2019年619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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