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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9695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18-08-30 |
发文机关:卫计局 | 主题词: |
标题:静乐县城区用户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布日期:2018-08-30 |
时间:2018-08-30 来源:卫计局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水质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忻政办发[2017]97号)要求, 静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标准》(GB5749-2006)在静乐县城区三个片区(汾河东大街和平小区、鼓楼东街、碾河大街)各采集一份水样,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共计15项,委托山西宁宇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各监测点水质的监测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合格率100%。现将2018年8月17日采集水样的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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