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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2346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0-06-10 |
发文机关:静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静乐县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2020-06-11 |
时间:2020-06-11 来源:静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根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县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开发办[2018]95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结合脱贫任务需求,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及时公告公示,加强彩票公益金项目监管,努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通过实地检查督查,组织绩效评价,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现将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配情况
2019年,共下达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00万元,全部用于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二、使用情况
静乐县17.1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总投资9558.9万元。其中整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9%,该项目于2019年9月28日开工建设,11月30日全容量建成并网,竣工率100%。20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购买地桩20466根(140元/根),共286.524万元;购买支架17100000瓦(0.7元/瓦),共1197万元;购买组件1613987.5瓦(3.2元/瓦),共516.476万元,按项目建设合同约定,于2019年10月底支付第一次和第二次项目建设款,目前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三、实施成效
一是经济效益。该项目总规模17.1MW,按静乐县光照等级(国家二类光照资源区)计算,每年发电量约2184.5万度,发电收益约1638.4万元。
二是社会效益。该项目带动全县14个乡镇150个贫困村年均集体经济收入约10.92万元,2713户7325个贫困人口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均增收约0.6万元。
三是生态效益。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渣、废料,对环境无污染,帮助贫困户稳定受益脱贫的同时,实现安全、稳定、清洁、高效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