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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1-29 15:39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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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乐县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县政府起草了《静乐县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021年11月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1〕88号),12月20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1〕108号),明确24项措施要求。因此,需要出台《实施方案》进行贯彻落实,对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部署要求。

  二是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要求,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专门部署开展弄哦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农村交通安全是今年公安局、省厅交管局、市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重点推动的工作,因此,需要出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上级要求。

  二、起草过程

  为起草号《实施方案》,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农村地区公共交通保障、道路安全隐患、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两站两员”运行和经费保障、农村交通管理力量等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为《实施方案》的起草提供了基本依据和目标导向。同时,借鉴了近年来在省政府层面已出台相关意见的广东、江苏、湖南、云南等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门,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二部门为职责任务,主要针对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的24条具体意见明确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成立了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管理小组,着力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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