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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时间:2022-01-29 15:20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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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有关背景

  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是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风险事故隐患,只要社会在发展随处就会有风险隐患时刻伴随,有时是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有时是物体本身故障造成的,还有时是环境自身的,总归缺少不了人是主要因素,为认真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及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省各类重大事故教训,迫切需要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规定,分别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组织指导协调和联合执法检查,坚持统一部署,全面发动,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目的和意义

  印发《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是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批示精神。是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能够推动我县燃气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乡镇、各部门更积极、主动落实管理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对本辖区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经营、充装、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燃气企业常态化监管,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风险长效防范化解机制,提高本辖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三、特色亮点

  一是全面检查、集中整治,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相关工作,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协调组织等工作,各级各部门集中行动联合惩戒整改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此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查相结合,三是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

  四、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相关部门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复核、边问责,把自查自纠、隐患整改、执法问责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分类分批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闭环整治到位。各相关部门督查检查人员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确保排查不留盲区、治理不留死角。对排查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违规违法线索等信息要加强部门间交互共享,对危害燃气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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