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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解读

 时间:2020-12-14 23:09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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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乐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图解】静乐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7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晋交运管发[2020]17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理论依据:依据忻政办发电[2020]297号文件,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要求,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如期完成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目标任务,大幅减少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推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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