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县政府

《静乐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20-09-30 22:47       大    中    小      来源:静乐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稿件

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乐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制定我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通过整合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导向、整体效益、规模效益、杠杆作用。按照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聚焦“特”“优”农产品发展战略,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解决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的安排部署,从源头上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产业振兴。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吴剑珍兼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杜杰鑫,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郝丽军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郝丽军同志担任。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晋农市发〔2020〕4号)、《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险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忻农市发〔2020〕4号)、《静乐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精准扶贫实施方案》(静政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农有、农用、农享”,“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结合我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际,围绕马铃薯、杂粮、果蔬、食用菌、畜禽等产业,选择主体布局实施。从产业发展实际出发,鼓励引导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产地仓、电商、物流园区聚集,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一)开展调研

  根据《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险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忻农市发〔2020〕4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专班,对农产品仓储保险冷链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开展调研。

  (二)制定征求意见稿

  经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专家评估等多种形式,制定《静乐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

  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函,对《静乐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对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采纳及修正。经修改完善后,形成《静乐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静乐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共分7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对制定静乐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指导思想进行说明。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对制定静乐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原则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项目目标。对项目目标进行说明。

  第四部分:实施主体。对实施主体的要求进行明确。

  第五部分:建设内容与规模。对建设内容、规模提出明确要求。

  第六部分:资金支持。对资金来源、奖补额度、奖补依据、奖补程序进行说明。

  第七部分:组织实施。对组织保障、进度安排、动态调整、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贫困户利益联结、开展项目验收做出了明确安排。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