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乐县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静乐县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静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静乐县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我县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的安全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会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建立健全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是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三农”,加快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财金〔2019〕125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优化农业保险运作机制,将加快农业保险发展作为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助力精准脱贫、深化农村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快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助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组织推动和政策导向作用,结合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发展工作机制和稳定的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市场运作。切实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充分调动保险机构创造性、主动性、积极性,规范保险经营,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大胆尝试,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保险机构等自主自愿参与农业保险的意愿,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鼓励调动参与的积极性。
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在农业保险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防灾减损等方面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我县基本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监管机制,构建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网络,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逐步实现我县农产品的保险品种丰富、农民参保率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为全县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打造“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二、主要内容
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中央险种和地方险种两大类。中央险种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地方险种由地方政府自行开展并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
(一)中央险种
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选择涉及面广、产量大,对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三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等方面的品种。目前,中央开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为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三大类。种植业包括玉米、马铃薯、油葵和油菜;养殖业包括能繁母猪、育肥猪和奶牛;森林包括公益林。
1.种植业
(1)玉米保险金额为360元/亩,费率7%,保费25.2元/亩。分担比例:中央40%、省级25%、市级10%、县级10%、农户15%。
(2)马铃薯保险金额为500元/亩,费率6%,保费30元/亩。分担比例:中央40%、省级40%、农户20%。
(3)油菜、油葵保费金额为300元/亩,费率6%,保费18元/亩。分担比例:中央40%、省级25%、市级10%、县级10%、农户15%。
2.养殖业
(1)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1500元/头,费率6%,保费90元/头。
(2)育肥猪保险金额800元/头,费率5%,保费40元/。
(3)奶牛保险金额8000元/头,费率7%,保费560元/头。
养殖业分担比例均为中央50%、省级12%、市级9%、县级9%、农户20%。
3、森林
公益林保险金额800元/亩,费率0.225%,保费1.8元/亩,分担比例为中央50%、省级30%、市级10%、县级10%。
(二)县级特色险种
为深入推进我县杂粮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擦亮“中国杂粮之都”招牌,有力助推我县特色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进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确实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从2019年开始,在中央、省、市已开展险种的基础上,利用传统模式、气象指数保险、价格保险等方式,开展符合我县的特色农产品保险,县政府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1、县级特色险种。根据我县实际,纳入县级特色农产品险种是藜麦。
2、保险金额和费率。根据实际情况同承保机构合理制定保险金额和费率,特色藜麦种植保险金额25元/亩。县级财政负担60%,种植主体自缴4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
量发展领导组,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畜牧中心、气象局、忻州银保监分局静乐监管组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全面统筹协调我县农业保险工作,研究农业保险发展战略、制定扶持政策和开展综合评价、监督管理等。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承办具体事务。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探索建立损失核定委员会,由财政、农业农村、林业、畜牧、气象、保险等部门组成,共同鉴定受灾损失程度,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宣传农业保险政策,鼓励农户参与农业保险。县直有关部门要将农业保险有关内容列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课程,做到“培训进村、宣传到户”。保险机构要建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农业保险,积极支持参与农业保险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和好政策,促进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县财政要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保险投入增长机制,将县级承担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工作,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强化补贴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资金使用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
(四)依法选择保险承保机构。县级特色险种的承保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以乡镇为单元,每个乡镇由一家保险经办机构承保。承保机构的选定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优胜劣汰的原则,从保险服务能力、保险方案、承保理赔经验、保险创新等方面综合考虑。原则上每3年为一个协议期,一年一考核评价,合同一年一签。
(五)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保险机构要从助力“脱贫攻坚”、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具体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增加网点,组织服务客户工作组上门服务,使农户了解熟悉国家农业保险的各项政策和保险条款、业务流程,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要夯实承保基础工作,履行保险条款和应尽义务,并在收到农户保费后及时出具保险凭证。坚持诚实守信,准确及时合理地做好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获得赔偿。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规范有序承保、科学合理定损、快速精准赔付。
(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承保机构要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增强保险机构应对农业大灾风险能力。保险机构严守财务会计规则和金融监管要求,强化偿付能力管理,保证充足的风险吸收能力。探索财政支持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
(七)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要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管,及时纠正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预决算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强绩效管理。农业农村、林业、畜牧等部门要加强投保数量的审核工作,并会同气象等部门组织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保险方案的制定、定损理赔等工作。银保监部门要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业务合法合规,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对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保险机构,依法予以处理。保险承保机构要依法经营,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分险种核算和管理运作保险资金,严禁骗取、截留、挪用、侵占财政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静乐县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温安娜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剑珍 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郝存怀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张晋慧 县财政局局长
吕晓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郝丽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玉堂 县林业局局长
寇文俊 县畜牧中心主任
温跃勇 县气象局局长
高返晋 忻州银保监分局静乐监管组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张晋慧(兼),副主任:李文平(县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