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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7630 | |
发文字号:静政任〔2018〕1号 | 成文时间:2018-01-09 |
发文机关:静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静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俊峰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18-03-26 |
时间:2018-03-26 来源:静乐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2018年1月9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俊峰同志任静乐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忠同志任静乐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王俊青同志任静乐县卫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旭军同志任静乐县扶贫开发中心副主任;
郝存怀同志任静乐县人民政府人防办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丽芬同志任静乐县劳动就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柏青同志任忻州电视台驻静乐记者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吕晋华同志任静乐县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宏杰同志任静乐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晋君同志任静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静生同志任静乐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秦怀珍同志静乐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文光同志静乐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冯金环同志静乐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郑 杰同志静乐县县志办副主任职务;
郝存怀同志静乐县经研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俊峰同志静乐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刘利花同志静乐县人民政府人防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旭军同志静乐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静生同志静乐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李成怀同志静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静乐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