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2017-06135 | |
发文字号:静政任〔2017〕1号 | 成文时间:2017-05-24 |
发文机关:静乐县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静乐县人民政府关于王俊成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17-05-24 |
时间:2017-05-24 来源:静乐县政府
经2017年5月19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俊成同志任静乐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王云峰同志任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免去: 王俊成同志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康恃华同志静乐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康恃华同志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绪清同志静乐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张永生同志静乐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曹俊魁同志静乐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李永厚同志静乐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